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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四种意识 践行三严三实 切实担当起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神圣责任
时间:2015-07-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滦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郭晓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三严三实”新论述,给广大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它既是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反“四风”精神的延续和深化,也是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领导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既指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干部的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准则,又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再启程、再出发,彰显了我们党一鼓作气抓作风、驰而不息改作风的坚定决心和恒心。

“三严三实”是新时期的新标准和新要求,重点在于贯彻落实。要将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和专题教育要求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贯穿于队伍建设始终,就必须坚持“严”字当头,以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为突破口,让“三严三实”在行动中得到提升,在行动中得到落实。

一、加强政治纪律,提高忠诚意识。

党的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言行、立场的行为规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古往今来,忠诚是考量一个人道德的基本要求,是一种品质、一种责任,更是一种美德。在我国现阶段,忠诚的内涵包括: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四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忠于党是政治前提,忠于国家是法定义务,忠于人民是根本归宿,忠于法律是本质要求。忠诚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基石,是检察官必须坚守的政治品格。 

检察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政治建构中处于重要地位。检察工作只有与执政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意愿保持一致,才能保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才能维系基本的政治秩序。我们只有坚持以严明的政治纪律作前提保障,才能建设一支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事实和法律的检察队伍,真正做到用权为民、谋利为民。

二、加强工作纪律,提高担当意识。

工作纪律是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正常进行而制定的。担当是一种责任,是一种境界,同时也是工作纪律的内在要求。有权必有责、责任要担当。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必须牢记使命、敢于担当,更要有敢于监督的勇气,有守护公平正义的正气,有依法监督的底气,始终把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一重任扛在肩上,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以规范有效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同时检察机关在履行批捕、起诉各类刑事犯罪职能时,要带头守法,每一个司法活动、每一个办案环节都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严格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诠释和彰显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三、加强廉政纪律,提高干净意识。

廉政纪律是指以法律法规形式规定的指导、调整、约束、规范公务员廉洁从政行为的准则,是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干净做事是执行廉政纪律的基本要求。

检察机关干部更应牢记踏实干事是本职,廉洁执法是本分,切实做到思想不松防线、行动不碰红线、做人不越底线,始终保持检察官的清廉本色和浩然正气。坚持从严治检,纪检监察部门要立足检查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筑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防火墙;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形成“干净”的责任基础;严厉查处自身腐败,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听之任之、姑息迁就,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四、加强群众纪律,提高服务意识。

群众纪律是我们党保持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而制定的行为准则,是我们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处理党群关系的总的规范,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与人民群众交往过程中不能踩踏的行为底线。其核心目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检察机关要把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践行“三严三实”的出发点、落脚点和着眼点,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多面对面听听基层和人民群众的声音,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回应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善始善终、善做善成,才能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树立检察机关新形象。让我们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常修为政之德,不移公仆之心,补精神之钙、祛行为之垢、练健康之体,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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