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坚守司法公正 做实做细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时间:2021-1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进“平安滦南”、“法治滦南”建设,滦南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若干措施》,县委书记吕素青给予肯定批示: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配合支持检察机关抓好落实”。在县领导的支持和鼓励下,我院多措并举,全力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强化思想引领,明确责任要求院党组带头采取研读上级文件精神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等形式,组织全院检察干警开展法律监督学习,准确把握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从思想上深入领会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检察工作实践

  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县域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刑事司法理念,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制度。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涉企刑事案件审慎办理、公开审查等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认真组织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抓实司法救助、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落实法律监督工作分析报告制度,加强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宣传,强化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深化法治进校园、进社区。

  明确问题导向,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用足用好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等有效管理手段,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养专业能力法律监督整体效能扎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立、撤案监督;及时纠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违法;积极推进看守所、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加大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活动,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坚持党委领导,推动各方支持配合紧紧依靠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纪检监察机关有力监督,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力保障,执法司法机关支持配合,推动形成共抓落实的强大合力。在前期与公安、水利等部门联合开展滦河生态环境治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基础上,我院分别与县河长办签订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与县林长办签订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目前已办理涉河行政检察建议案件3件,开展巡河工作1次。

专题一
专题二
专题三
新浪微博
滦南检察微博
滦南检察微博
滦南检察微信
滦南检察微信
公益诉讼——滦河治理
公益诉讼——滦河治理
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南大街13号 邮编:0635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