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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送暖 护未同行——滦南检察走进社区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
时间:2023-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三月春风暖人心,雷锋精神永传承。进一步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近日滦南县检察院以“3·5”学雷锋纪念日为契机,组织普法志愿者前往滦南县西城胡同社区广场、三丰小区开展法援惠民生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弘扬雷锋精神,践行司法为民,传递检察正能量。

活动中,以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为重点,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讲。普法志愿者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向社区广场周边在场的家长们发放《致广大未成年人家长的一封信》普法宣传资料等,就如何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进行面对面、一对一的交流,详细讲解立法目的、家庭教育要求、家庭教育责任内容、家庭教育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向家长们普及立德树人的家庭教育理念。告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引导他们从培养家国情怀、培养社会公德等方面开展家庭教育,帮助他们运用亲自养育、共同参与、相机而教等方式方法实施家庭教育。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密切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让居民更加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充分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家庭教育、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弘扬了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让广大家庭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主要内容,增强家长和监护人的法律意识和观念,自觉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促进家庭幸福安宁,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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