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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迷失的青春
时间:2014-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3年6月16日的晚上,职校女生李某在宿舍因琐事与同学发生口角,后同宿舍的女生王某用巴掌从李某左脸部扇了两巴掌,李某经医院检查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后经法医鉴定李某的伤属轻伤。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我们提讯犯罪嫌疑人,一名年仅十六岁的花季少女。这样一个小姑娘竟然会做出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背后到底有什么原因呢?

  经过了解,王某是替好朋友和李某之间调解矛盾,由于当时李某情绪激动,出言不逊,王某冲动之下就扇了李某两巴掌。在接触中我觉得王某并非本性恶之人,需要更多的介入力量对她进行帮教。

  我们为她找到专业司法人员对其进行帮教,经过了多次的会见、谈话、心理辅导和引导,反馈给我们的信息是:这个孩子本质是好的,存在被教育和帮助的可能。多么令人振奋的消息,帮助一个人,尤其是一个犯罪的未成年人对于我们未检工作者而言意义非常大。每当看到自己的努力有成效时我们都很感动。这不仅是单纯的法律效果,更加融入了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最终由于犯罪情节轻微、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认罪态度较好、且为在校学生,符合法律规定的减轻处罚的情节,我院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决定。而且,案发后双方达成和解,王某已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费。最后一次见到王某,女孩子依然稚嫩,但眼神中已经找不到往日的惶惶,取而代之的是对过去的永别,和对未来的渴望。

  如今王某仍然继续着学业,备战不久之后的高考,并且成绩优良,对自己的人生有较长远的规划。

  青春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应该是美好的。我想,作为未检人肩负着促进建立完善少年检察制度的历史使命和责任,这个责任应该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少年检察官身上。“法律守护青春,大爱成就未来”。愿孩子们的未来,因为法律的保护,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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