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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老鹰飞进家不能随便抓
时间:2021-0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情简介】

近日,秭归法院开庭审理了2021第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秭归县九畹溪镇的陈某因非法猎捕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苍鹰,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2020年12月27日,陈某发现飞来一只老鹰正啄食土鸡,遂用竹背篓将老鹰罩住并捕获。当晚,民警根据群众举报来到陈某家中当场查获了这只老鹰。

【法官说法】

承办此案的秭归法院法官介绍,被告人陈某在未取得特许猎捕证的情况下,非法猎捕国家Ⅱ级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秭归地处长江西陵峡两岸,野生动物资源较为丰富,野生动物闯入村落、农田的情况频发,各位村民如遇野生动物请驱赶、躲避为主,切记不要囚禁或伤害它们,以免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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