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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时间:2021-04-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前几天,我的一个大学校友问我,说她的一个朋友的父亲甲,在操场上捡到一部苹果手机(价值约4000元左右),当时手机旁边还有一件衣服,且操场上没有人。不到两小时后,公安就找了她朋友的父亲,并带走拘留。该案还有一个细节,手机所有人乙曾数次拨打手机,甲都未接听。她就来问我,说:这个案子到底是怎么定性?这个手机是不是遗忘物?是不是应该构成侵占?如果是侵占,应该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为什么公安机关会将人拘留?

面对这么一连串的问题,一开始我也有点懵,直接顺着她的思路,以侵占罪的名义来梳理案件的脉络。但是在梳理过程中,随着对问题的深入思考,就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可能不是涉嫌侵占,而是涉嫌盗窃。关于侵占罪和盗窃罪的罪名,我们可以来看一下: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基于规定,盗窃罪和侵占罪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犯罪方式和犯罪对象不同,盗窃罪的构成需要行为人对财产有盗窃的行为,而侵占罪的构成行为人是以合法的方式代为保管或者持有他人财物。且盗窃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范围很广。而侵占罪的对象则比较具体,只有三类: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只有当犯罪行为和犯罪对象都满足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时,行为人才以侵占罪论处,而不是盗窃罪论处。

犯罪方式,相较于而言比较好区分,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偷盗行为,从实践上来看,基本不会有太大的分歧。二者难以区分点在于犯罪对象,尤其是如何认定丢失的物品到底是属于遗忘物还是普通的公私财物。

从法理的角度来看,侵占罪的遗忘物,一般以物品是否还在所有人实际掌控中为限,如果物品已经脱离了所有人的掌控,那么就应当认定未遗忘物。但是在实践中,却并不是那么好区分。以我前述的案件为例,我们将其划分未不同场景,就能发现,在同一事件中,定性会截然不同:

1. 乙忘记了自己的手机和衣服。在这种情况下,物品显然已经脱离了所有人的控制,这种情况下,甲拿走了手机,且发生了拒不归还的情形,那么甲应当乙侵占罪论处。

2. 乙没有忘记自己的手机和衣服,因为踢球过程中口渴,想去超市买瓶水,还要回来,看到操场没有人,出于自信的心里,没有带上手机和衣服。在本案中,真实情况应该就是这样。乙在事前没有想到当时手机会被人拿走,事后手机不见后心里也是认定手机是被他人偷走了。但是,在这种情况,是否属于遗忘物不能以乙的心里作为判断依据,而是应当以甲的行为作为判断标准,此时甲为了拿到这部手机的行为,就对这次事件的定性起到决定性作用。如果甲在场外看到乙在踢球,在乙离开后,甲进入操场内,拿走手机,这就是一个很明显的盗窃行为,应当以盗窃罪论处。而如果甲并不知情,只是路过操场,发现有一部手机,而周围又没有看到任何人,那就应当以侵占罪论处。在本案中,手机虽然放有衣服,但也不能完全说明手机还在乙的控制中。因此,究竟是盗窃还是侵占,还应当继续调查,我想这也是为什么公安将甲拘留的原因,也是为了调查清楚案发经过。

3. 当然,除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之外,场所也应当是案件定性的重要考量因素。在这个案例中,操场是一个开放性场所,手机放在这里是可以解释为遗忘物的,占有行为也可以作为是一种合法占有。但是,如果场所改变,手机是放一个非开放性场所。举个例子,很多高中生都有手机,在手机没电的时候会把手机放在教室的充电处。如果这个时候,学生出去上体育课,此时有个人进到教室,将手机拿走,那这个行为应当是一个盗窃行为,该以盗窃罪论处。

盗窃罪和侵占罪的法律后果差距相当大,盗窃罪是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提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而侵占罪是自诉案件,是由当事人自己向法院起诉。换句话来说,犯有盗窃罪的人,即使受害人原谅了犯罪嫌疑人,那也只是可以在量刑上考虑,对定性并没有影响。而侵占罪则不同,如果犯罪嫌疑人取得受害人谅解,与受害人达成一致,受害人不向法院提起自诉,那么犯罪嫌疑人就不会受到任何处罚,也就不算做犯罪。

实践中,盗窃罪与侵占罪却有可能不好区分的地方。因此,在询问律师或者法律从业者意见时,尽量客观的描述整个事情经过,这样回答的人才能给出一个最为专业的答案。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

甘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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